为方便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预约保险协议,在乙方按约定方式向甲方缴付约定保险费后,甲方按以下协议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本预约保险协议是为了对由投保人所进行的,或以其费用结算而进行的。 被保险人对上述货物拥有保险利益,并且一直遵守本预约保险协议中各项条款以及所列附加条款。
货物运输保险协议明细表
投保人及其地址( The Applicant and Address )
地址:
被保险人及其地址 (The Insured and Address)
货物有保险利益的货主
保险标的 (Subject Matter)
(全新标的)
说明:如果保险标的不是指定货物,必须注明以下不予承保标的
不予承保标的: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古玩、古币、古书、古画;艺术作品、邮票;
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证件、档案、帐册、图纸、资料及 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 ;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海货、冷冻、鲜活货物,包括鲜桔、粮食鲜果、蔬菜、新鲜大蒜头、盆景、植物、活的牲畜、禽类、鱼类等商品;
鱼粉、花生、菜籽饼、地瓜干、食品罐头等易自燃易腐易蛀易变质物;
散装货物,如粮食类、饲料类、油类、食糖、盐、石油化工原料及产品、矿砂、水泥等;
石油原油、成品油、桐油、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有毒者等;
旧货、残货、裸货、退货、展览后之展品和陈列品、舱面货物;
灯具类、陶瓷类、卫生洁具类、玻璃类、玻璃瓶装商品、热水瓶、彩画蛋、砚石、玉石制品、泥、石膏制品、雕刻制品、盆景、各种带玻璃镜框制品、大理石、石器及制品等易碎品;非金属建材及耐火器材(包括板、砖、瓦、石)、铸铁制品
照相机、手表、手机、手提电脑、汽车、精密仪器或设备 。
包装条件 (Package)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长途运输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保险价值 (Basis of Valuation)
按起运地货物发票价 或 货物发票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
全年或单一合同预计额 (EST:Turnover for One Year or One Contract)
本协议期限内全年预计总保险金额为 RMB 元
保险期限 (Period of Insurance)
从 年 月 日 0:00 至 年 月 日 24:00 止
运输路线 (Route)
深圳至全国各地或返程。
运输工具 (Conveyance)
水路运输船龄不超过 20 年。
每一 航次 / 车次 / 班次(请根据运输工具选择) 的运输限额 (Limit Per Conveyance)
每一航次运输限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如超过该限额,被保险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保险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并书面确认后方可承保,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条件 (Condition of Insurance) (见本协议附件)
公路运输适用《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扩展《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附加盗窃、抢劫保险条款》
铁路运输适用《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综合险
航空运输适用《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水路运输适用《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综合险
保险费率 (Payment of Premium) ‰
免赔额 (Deductible)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或损失金额的 ,以高者为准。
投保手续 (Application procedure)
被保险人在货物起运前先进入我司网上货运险系统进行网上投保 ,凭用户名、密码进入。操作步骤如下 :
货物险申报:输入被保险人、货名、包装、数量(为数字)、币种、投保金额(为数字)、起运地、中转地(可不输入)、到达地、运输方式(可选择汽车、火车、飞机、轮船、其它)、运输工具(指车牌号、列车车次、航班号、船名等)、发货单号(提单号)、起运时间、经办人。
备注: 1 )除中转地外,其余都不能为空,并且生成纪录后不允许更改
2 )生成纪录后提示:您的申请已确认,在符合双方协议的情况下,我司已自动承保。
运输货物,投保人必须在启运前向保险公司投保。超过此期限的,保险公司不接受投保申请,如承保,则保险责任从投保人通知保险人时开始。
投保人每月保费结算时将本月投保资料汇总制成表交保险公司盖承保业务章确认,后交与投保单位加盖该公司公章。
保费结算 (Payment of Premium)
采取年预交保费 万元,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在合同签完一个月内付清 万元,第二期于 年 月 日 之前付清剩下保险费 , 年底结算按运输货物价值计算保费多退少补。协议终止乙方依据甲方每月的货运量和双方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实际保费,如实际保费超过约定的预交收费,应由甲方补交差额部分;
年预交保费 RMB 万元,乙方投保货物保额 超过预交保费对应保额后,每月结算一次保险费。乙方应于次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投保清单,在收到甲方保险费通知书十日内,将保险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保险费后,应在十日内出具保险费发票。
每月结算一次保险费。乙方应于次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投保清单或投保邮件清单,乙方应于在收到甲方保险费通知书十日内,将保险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保险费后,应在十日内出具保险费发票。
在有关投保手续及保险费的结算上 , 甲、乙双方必须在财务的有关帐目上及业务统计上提供核查的方便,乙方应据诚信原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完整、无误。甲方应负有对乙方的帐目、业务方面的情况保密的义务
赔偿处理:
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勘,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保护、整理措施,以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索赔时提供以下单证办理索赔手续:
保险单正本(或盖有保险公司承保专用章的货运清单):
赔款收据(盖章);
出险、索赔通知书(盖章);
送货单;
提货单;
运单正本;
损失清单(盖章);
货损证明,我司提供现场查勘报告及现场清点损失记录;
货物发票及购销合同(复印件盖章);
货物残值(若有)及其计算或证明资料;
运输合同;
保险公司所需其它资料。
保证条款 (Warranty Clause)
1 、投保人无遗留地将每一票货向保险人如数投保,保险人保留在承保的任何时间内对投保人帐本单据中有关预约保单规定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查阅的权利。在保险事故处理中 , 如发现不足额投保 , 保险人有权按比例计赔。
2 、陆路运输时应使用集装箱卡车或者全封闭上锁的厢式卡车,集装箱及车厢必须完好且适合运输。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须使用防雨布严密包裹并用绳索有效扎紧保险货物并以适合长途运输的卡车进行装运;
3 、投保人 / 被保险人保证保险标的须由接受其委托或转委托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承运人承运,保证不能超过运载工具的承受容量。被保险货物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内外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
6 、一旦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须按保险条款规定时间内尽早通知保险人,同时积极施救,力争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
7 、如损失涉及第三者责任方,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如被保险人擅自放弃或减损此项权益,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对赔偿金作相应扣减。
8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须严格履行本预约保险单中所有保证义务,否则,保险人有权对相关业务予以拒保或对相关赔案予以拒赔。
特别约定
1 、 2000 年除外责任条款;
2 、协会核幅射污染除外扩展条款;协会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生化武器、电磁武器及计算机攻击除外条款;
3 、由于溶解、温度的变化和 / 或内包装破裂导致被保险货物的损坏或灭失除外;
4 、无外包装 / 裸装货物(包括集装箱运输者)的破碎、凹瘪、氧化、碰损、刮擦以及锈损风险除外;
5 、短量除外;
6 、神秘失踪除外(指货物外包装或车身、箱体无人为破坏而发生的货物失踪);整车货物被盗被抢被骗或丢失风险除外;
7 、保险标的和 / 或运输工具处于无人照看时造成的损失或灭失除外;
8 、任何偷窃、抢劫的索赔必须提供警方报告;
9 、单车公司承运的货物为除外标的;
10 、 不承保由非承保因素引致的发霉、变质
11 不承保由非承保因素引致的机械、电器及电子失灵
12 不承保由非承保因素引致的锈蚀、氧化及褪色
如乙方违反安全运 输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协议或拒绝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变更事项 (Alteration)
在协议期内,协议双方有权根据协议执行的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补充协 议有关事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协议解除( Cancellation )
协议双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约定,解约自双方其中一方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起 30 天后开始生效。 但是,对解约生效前,保险责任 已开始的货物无效。
争议处理 (Disputes Resolution)
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地点在被告者所在地。
司法管辖 (Jurisdiction)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
其他( Remarks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所适用之保险条款为准。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